各区(开发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、各有关单位:
2021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市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发展装配式建筑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精神,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部署,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,较好地完成了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,在全省取得良好的示范引领效果。按照《关于印发
一、总体发展情况
2021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总体势头良好,稳中有进。一是政策措施基本落实,市政府确定的容积率核算、房屋预售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为企业发展赋能,助力装配式建筑驶入快车道。二是行业管理持续强化,在土地出让、规划许可等重要环节明确装配式建造要求并严格把关,确保装配式建筑推进稳步实施。三是产业能力不断提升,全市共建设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产业基地19家,5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示范、9家企业获评省级示范,评定5家四星级工厂、5家三星级工厂、2家二星级工厂,产业基础进一步加固。四是市场规模显著提高,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设工程1208万平方米,较2020年增加120%,实现了跨越式增长。五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,开展10余项课题攻关和标准编制工作,基本建立与国家标准相衔接的技术标准体系。六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,开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施工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,认定第一批培训机构12家,实操基地5个,持续为我市乃至全省、全国培养、输送装配式建筑专业人才。
2021年工作目标:全市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建设工程面积不小于1200万平方米,各区确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不少于2个。完成情况:全市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建设工程面积为1208万平方米,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.7%,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东西湖区、江夏区、江岸区、新洲区、蔡甸区、武昌区、江汉区、洪山区完成了建设工程开工目标任务,黄陂区、硚口区、青山区、汉阳区、经开区(汉南区)未完成建设工程开工目标任务。全市共确定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9个(省级9个、市级20个),蔡甸区、经开区(汉南区)、武昌区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汉阳区、江岸区、东西湖区、洪山区完成了示范项目目标任务,硚口区、青山区、江夏区确定1个示范项目,江汉区、新洲区、黄陂区无示范项目。
二、存在的问题
(一)发展不够平衡
一是部分区政府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识不强,推进机制不完善,政策措施未落实,在土地出让、规划许可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许可等重要环节把关不严,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较少。二是学校、医院、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推进不力。
(二)监管力度有待加大
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驻厂监理工作没有全覆盖,关键工序、关键位置、项目隐蔽工程施工等尚未做到全方位监管,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企业自身管控水平,导致部分项目的施工精度和细节把控水平难以达到设计要求。
(三)实施能力有待提升
一是标准化设计和集成设计水平不高,项目实施中难以体现装配式建造方式的优越性。二是传统施工工人不能适应装配式建筑施工带来的吊装、灌浆、装配模板、拆装等新工种、新工作要求。三是数字化、智能化发展水平不高,无法实现在设计、生产、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优化配置。
三、下步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夯实工作目标
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性,对照年度目标任务,制订具体实施方案,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,及时统计报送相关信息,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。
(二)统筹协调,严把审批关口
发改、规划、建设、房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协作,严格把好立项审批、土地出让、规划审批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许可等重要关口,严格落实建设要求。
(三)注重质量,强化项目建设
要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管,筑牢工程质量安全底线。指导建设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,积极组织具有优势技术、先进管理体系和示范效应的项目申报省级和市级示范项目,加强示范引领,提升发展质量。
(四)宣传培训,提升实施能力
要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政策法规、技术标准和智能建造新理念、新技术的学习和宣传,适时组织现场观摩活动,总结已建和在建项目实践经验,巩固现有成果。强化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,建设专业化的装配式技术工人队伍。
附件:2021年各区(开发区)目标任务完成情况
武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3月2日